| 最高补贴0.5元/W!浙江温州市泰顺县发布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若干意见 | |
| 发布时间:2021-12-30 浏览:177次 | |
12月23日,浙江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政府印发《泰顺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》(征求意见稿),文件明确:支持优质光伏企业投资泰顺县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建设。结合项目特点和条件,鼓励和推进对县域内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大型商场(市场)和工业厂房等单位及居民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,建设目标:2022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10万千瓦时,2025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5万千瓦时。 建设模式和补贴标准: (一)居民(家庭农场)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。居民(家庭农场)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,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、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。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建成、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,补贴标准分别为0.1元/瓦、0.08元/瓦、0.05元/瓦;居民(家庭农场)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“平改坡”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,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、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平改坡建设补贴。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建成、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,补贴标准分别为0.5元/瓦、0.4元/瓦、0.3元/瓦。 (二)政府统一组织建设。行政事业单位、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,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、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。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成、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。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建成、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,补贴标准分别为0.5元/瓦、0.4元/瓦、0.3元/瓦。不实施平改坡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享受任何补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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